上海试行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2016年05月04日

自去年7月,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以来,上海市从今年5月1日起,也将试行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外省市核发驾驶证的当事人在上海市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全国各省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此次,上海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共同参与。以往,机动车驾驶人在上海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现场处罚的,只能在上海缴纳罚款。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是对现行的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模式进行改革,建立灵活、多样的缴款服务体系,方便广大驾驶人就地就近办理缴款业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异地过境驾驶人今后可以选择在实际居住地办理缴款。

  需要提醒广大驾驶人的是,选择银行缴款时要根据处罚决定书上标注的银行,上海驾驶员在外省市的交通违法被现场处罚的,要根据当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外省市驾驶员在上海市的交通违法被现场处罚,选择在上海市缴款的,可以到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任一营业网点缴款。详情可拨打95588咨询。

 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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