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外牌限行范围延伸 限行时间延长
2016年04月11日

上海市公安局宣布,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并于4月15日起施行。相较之前规定,昨日发布的新规将外牌晚高峰限行时间扩延至15时至20时,增加了2小时,早高峰还是维持原来的7时至10时。

新发布的管理措施和2015年相比,晚高峰限行时间加了2小时。此外限行范围有所扩大——罗山高架路(全线)、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南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是新增区域,另外南北高架、逸仙高架、内环高架的限行路段也有所变动。

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南浦大桥;

(十一)卢浦大桥;

(十二)延安东路隧道。

二、在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6年4月15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网生活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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